孩子做錯事情,需要要讓他們明白這件事情是錯誤的,需要承擔怎樣的后果,因此,很多家長會在孩子做錯事之后對孩子進行處罰。但是怎樣處罰孩子,需要把握怎樣的尺度,既能讓孩子認識到錯誤,又能不傷害孩子的自尊是很困擾家長的一個問題!
在我們的孩童時代,每當我們不聽話、任性、犯錯的時候,父母通常都會對我們進行處罰。“處罰”這個詞,無論是對父母,還是對孩子,都很有威懾力。
但現(xiàn)在,這是一個把孩子捧在手心里的時代。“他總是不聽話,我行我素。”“她總是和我頂嘴,我說一句她有十句等著我。”“訓斥他根本沒用,他就是跟你對著干!”....。。面對不聽話的孩子,父母們不知道該何去何從。
“孩子想沖刺加在他們身上的限制是很自然的事情,”兒童精神科醫(yī)生丹尼耳·馬爾塞力解釋說,“孩子通過不服從命令來了解和探索周圍的人,認識他與父母之間的關系,通過惹惱父母來驗證他們對自己的態(tài)度和關愛程度,了解他們的底線。”越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上,越是如此。
為什么有些孩子比其他孩子更不聽話呢?一方面是個性的差異,另一方面也源于父母樹立放心的基礎不夠穩(wěn)固。這些基礎很早就應建立起來:孩子6至20個月期間開始通過觸摸、說話、爬動、走路探索世界,這是孩子人格發(fā)展和自信建立較為關鍵的時期。
這個時期父母需要陪伴在身邊:有危險的行為時父母投去不滿的眼神,碰了不該碰的東西時打手心,孩子不聽話時用嚴厲的語氣....。。這些示意動作,能讓孩子明白事情都有規(guī)矩,父母親通過態(tài)度和命令來對他進行約束。
在處罰時父母有負罪感
家長在下達“處罰”令時,都難免有負罪感,這種情況在我們這個時代尤為普遍。
曉華懲罰8歲的女兒停看整天《貓和老鼠》。女兒亂發(fā)脾氣,還亂摔東西。不讓她看每天速看的節(jié)目,立即就見了效。可是一看到女兒有點委屈、有點不知所措的眼睛,曉華幾次都要沖口說出:“如果你增加下次不再這樣,我可以允許你....。”
“僅僅是“處罰”這個詞,就帶有專橫的意味,讓人想起自己以前莫名其妙被打屁股、被扇耳光甚至被罰跪的年代。”
兒童心理分析師帕得里克·德拉洛什說。幾十年前,我們接受的傳統(tǒng)教育觀念都是“嚴師出高徒”、“不打不成器”,孩子只有服從的義務。
現(xiàn)在,有太多的教育學家和心理學家們發(fā)出警告,注意不當行為可能給孩子帶來的創(chuàng)傷,它可能影響孩子心智的健康發(fā)展。在父母與子女之間,愛取代了那些基本的權利和義務,也讓父母對自己怎么當好一個家長喪失了信心。
面對越來越多被寵壞的孩子,家長們束手無策。“新一代的家長希望能在兩種極端中找到平衡,”兒童心理治療醫(yī)生帕得里斯·裕艾赫說,“他們已經領會到溝通在教育中的作用,同時也認識到給孩子定規(guī)矩是有需要的,因為沒有這些規(guī)矩和限制,孩子會變得專橫暴虐,目中無人。”
孩子也會自行處罰
心理學家帕德里克·特羅布認為:“教育是建立在一系列紀律和規(guī)范的基礎上的,這些規(guī)定是為了讓孩子明白什么行為是被允許的,什么是被禁止的,更廣義地說,就是區(qū)分好與壞,但是,一條規(guī)定之所以成立,是因為它明確了如果違反將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。”
弗洛伊德說過,當孩子知道自己犯了錯的時候,他們在心理上“需要處罰”。#p#副標題#e#
如果這種處罰不是來自于父母,孩子很有可能會用別的方式來為自己的愧疚承擔責任,取得心理平衡,比如:厭食,自殘肢體,禁止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,或者其他危險的舉動....。。處罰,顯然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做父母。
不過,過于頻繁地使用處罰,會使孩子對父母產生感情對立,陷入處罰—違抗—再處罰的惡性循環(huán)。處罰應被列為較后的手段。如果處罰是使孩子聽話的手段,那么明顯缺乏放心的你,趕快求助吧。
處罰須知
要對孩子明確規(guī)定
在告知孩子規(guī)定的時候,表述需要清晰,使孩子明白規(guī)定的強制性。
比如,與其說“我希望你在11點之前回家”,不如說“我要求你11點之前需要回家!”語氣、眼神和肢體語言都應保持一致;如果你用同樣的語氣說“我禁止你外出”和“我建議你和我們呆在一起”,或笑著跟孩子說“你做的事情很危險”,都會使命令喪失可信度,使你以后難于下達命令。
由于分辨不清父母的話是愿望還是命令,孩子往往在受到懲罰時感到委屈,因為他不知道自己錯在哪里。
處罰內容要提前通知
“我希望你能把自己的房間整理好。如果你不做,那么你還要去收拾客廳。”這就是勸導孩子服從而不是盲目服從。如果孩子不按要求做,家長不應該和他討價還價,處罰內容需要徹底執(zhí)行,也就是要言出必行。如果家長多次拿處罰來威脅卻不付諸行動,那么孩子就會把要求當作耳旁風。所以,不可濫用威脅,在定規(guī)矩之前家長需要先確定自己是不是能夠執(zhí)行處罰。
打孩子是一種糟糕的處罰方式
有時孩子的淘氣和任性會激怒父母,失去忍耐的父母常會一氣之下對孩子大打出手。家長避免自己過激反應的較好方式,就是給孩子關禁閉。在孩子的房間里,他會有時間反思自己的行為,家長也有時間去考慮是否有需要責罰孩子,以及采取什么方式。夫妻倆較好討論一下,這能增加信心,并避免過激行為。
較好使用彌補性處罰
這很有教育作用,可以讓孩子在采取補救措施、改正錯誤時,知道該如何承擔責任。比如孩子把牛奶灑在了地板上,可以要求他自己拿抹布擦干凈,父母不要代勞,讓他自己去按照正確的方法把事情做好—弄破了東西要自己去修復,房間亂了要自己收拾....。。這是讓他知道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機會。
選擇處罰的方式時要就事論事
處罰的程度和所犯的錯誤程度要一致。換句話說,就是不要用同一種方式處罰不同的錯誤,對遲到、撒謊或者說臟話的處罰方式,應該是不同的。要符合一貫的處罰標準,不可與平時灌輸給孩子的價值觀念相違背。
剝奪式處罰對各個年齡段的孩子都有效
移開孩子喜愛的事物,禁止孩子做他喜歡做的事情,比如看電視、打電子游戲、外出等,會讓他意識到自己錯誤的代價。但是要注意,不是的活動都可以禁止,比如與孩子人格和健康發(fā)展有關的活動,像體育活動、食物等,就不宜禁止。
體力勞動的懲罰能減輕孩子的負罪感
整理房間、打掃衛(wèi)生、刷碗等體力勞動,可以減輕孩子的愧疚感,是一種很好的“還債”方式。不過,它對五歲以上的孩子才有效。更小一些的孩子則較怕不被父母關注,怕失去家長的陪伴和保護。所以,對五歲以下的孩子可以采取冷落隔離的方式,幾分鐘不理他,孩子就會覺得受到了很重的懲罰。